为强化对含铝食品添加剂生产、经营和使用行为的监管,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,我省从7月8日起,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。
此次专项检查为期3个月,检查的重点单位是曾经使用酸性磷酸铝钠、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为原料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,膨化食品、小麦粉及其制品生产企业,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,加工经营馒头、花卷等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。
据了解,《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》去年5月由国家卫计委等5部门发布,其中规定,自去年7月1日起,酸性磷酸铝钠、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三种产品,不再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。这意味着,这三种产品已从食品添加剂序列中删除,一旦使用以上三种产品,以添加非食用物质论处。